[] [] [] 发布日期:2020-01-22

 2020年广西智能楼宇管理员鉴定公告


  一、鉴定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项目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 报考方向

技师

高级技师

依据标准

1

焊工

6-18-02-04

电焊工

《焊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钎焊工

 

焊接设备操作工

2

电工

6-31-01-03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6-30-05-01

叉车司机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船舶起货机司机

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堆垛车操作工

堆 (取) 料机司机

翻车机操作工

流体装卸工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门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内燃港机装卸机械司机

桥式起重机司机

散料卸车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4

电梯安装维修工

6-29-03-03

 

《电梯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5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6-09-03-05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6

防水工

 

 

 

《防水工国家职业标准》(2011年修订)

7

砌筑工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2011年修订)

8

钢筋工

6-29-01-04

 

 

《钢筋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9

架子工

6-29-01-05

 

 

《架子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0

锅炉操作工

6-28-01-11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1

机床装调维修工

6-20-03-01

数控机床机械装调维修

《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数控机床电气装调维修

普通机床机械装调维修

普通机床电气装调维修

12

模具工

6-18-04-01

 

《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3

铸造工

6-18-02-01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4

锻造工

6-18-02-02

 

《锻造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5

金属热处理工

6-18-02-03

 

《金属热处理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16

车工

6-18-01-01

普通车床

《车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数控车床

17

铣工

6-18-01-02

普通铣床

《铣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数控铣床

18

钳工

 

机修钳工

《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标准》(2009年修订)

 

装配钳工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2009年修订)

 

工具钳工

《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2009年修订)

19

磨工

6-18-01-04

 

《磨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0

制冷工

6-11-01-04

 

 

《制冷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1

电切削工

6-18-01-08

 

 

《电切削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2

手工木工

6-06-03-01

 

 

《手工木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3

评茶员

6-02-06-11

 

《评茶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4

眼镜验光员

4-14-03-03

 

《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5

眼镜定配工

4-14-03-04

 

 

《眼镜定配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6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维修
检测工

《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汽车机械
维修工

汽车电器
维修工

汽车车身
整形修复工

汽车车身
涂装修复工

27

美容师

4-10-03-01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8

美发师

4-10-03-02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29

有害生物防制员

4-09-09-00

 

 

《有害生物防制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0

保安员

4-07-05-01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1

安检员

4-07-05-02

 

 

《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2

智能楼宇管理员

4-07-05-03

 

《智能楼宇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3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4-06-01-02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4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5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6

西式烹调师

4-03-02-03

 

《西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7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西式面点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38

茶艺师

4-03-02-07

 

《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


  二、鉴定安排及鉴定考核方式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分4个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批次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理论考试时间

3月21日

6月20日

9月19日

11月21日

报名时间

2月11日-3月1日

4月15日-5月15日

7月21日-8月28日

10月8日-10月30日

审核时间

2月11日-3月2日

4月15日-5月15日

7月21日-8月31日

10月8日-11月2日

缴费时间

2月11日-3月3日

4月15日-5月18日

7月21日-9月1日

10月8日-11月3日

票据发送时间

3月9日-3月21日

6月8日-6月20日

9月14日-9月19日

11月9日-11月21日

准考证打印

3月16日-3月21日

6月15日-6月20日

9月14日-9月19日

11月16日-11月21日


  备注:鉴定时间是指理论知识科目考试时间,操作技能科目、综合评审由各级鉴定中心安排。报名审核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节假日不上班),缴费截止时间为缴费截止当日18:00时。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核方式如下:


科目

题型

答题方式

理论知识

选择题或问答题

涂卡答题或纸笔作答

实践技能操作

操作题

实际操作或纸笔作答

综合操作

/

提交业绩评估报告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规定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体报考条件查询请登录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应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网上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材料提交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需在规定材料提交时间内,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达审核机构:


  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签字。


  2.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评估报告表及对应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三)缴费及票据领取


  1.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3号)执行。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通过支付宝方式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请留意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系统仍显示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3. 票据发送。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电子票据),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请在报名时填报开票相关信息,开具票据后,按报名者提供的个人手机信息发送电子票据,无须上门领取。未填写开票信息的,视为不需要票据,不再单独发送电子票据。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报名人数设置考区)。


  四、成绩公布及证书核发


  (一)每批次考试成绩将于该批次全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15天。请报考人员留意查看。


  (二)报考人员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收到成绩复核后,应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证书统一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合格人员可通过网上申领或现场领取。


  更多内容可进入广西职业资格工作网查看。




  来源:http://gx.osta.org.cn/htm/452/222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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